第40章 她的过去
在来看守所之前,通过警队的卷宗,郁凉已经得知了刑玉茹的全部作案经过。
在案卷的记载中,根据刑玉茹本人交代,在过去的五年间,她先后一共杀死了八名男童。
这一次,在城南看守所的会客室里,郁凉刻意营造出一个放松的、令人难以生出戒备心的环境,用以与刑玉茹交流,使刑玉茹不仅交代了自己杀人的诸多细节,竟然还对郁凉和彭蕊讲起了她自己的故事。
其中最令人震惊的,则是她在杀死这八个孩子之前竟然还杀过一个男孩,那是她人生的第一次杀人,而那一次的谋杀,竟然是在她母亲的教唆下完成的。
了解这些这正是郁凉此番前来的用意。
了解作案人的成长背景有利于他构建画像资料系统,可以在今后的案件中对他进行犯罪心理画像提供切实可靠的帮助。
他从彭蕊那里要来笔和本子,认真地听着刑玉茹的讲述,并时不时在笔记本上记上几笔。
据刑玉茹所说——
她出生于1973年7月6日,她家所在的红营村距离靖陵市大约三十公里。
刑玉茹她们家从她爹开始往上数,几代都是农民。
虽然世代居住在红营村,但实际上邢家拥有的土地却少得可怜。
因为地少,所以经常吃不饱,后来实在没办法了只能转向养殖业。于是从刑玉茹的爷爷开始,家里就开始养猪。
从五几年开始,刑家就借钱养了很多猪。
等到了刑玉茹的父亲刑大军开始当家的时候,他们家就索性把地全都租赁了出去,从此正式开始单纯靠卖猪屠宰为生的日子。
刑玉茹家的男女老少都没受过什么教育,又生活在远离城镇的偏远农村,因此重男轻女的思想极为严重。当年刑玉茹的母亲李芳生下她之后,父亲刑大军因为她是个女孩儿,因此大发雷霆,在她出生当天就对李芳表现出了极度的不满。
这种不满不仅没有日渐消失,反而随着刑玉茹的慢慢长大越积越深。渐渐的,刑大军开始因为一点小事便对李芳的拳脚相向,而李芳则一直默默忍受着这一切,并固执地认为这一切的不幸都是刑玉茹带给她的。
所以,对于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心生怨怼,慢慢将对刑大军的怨恨转移到了刑玉茹身上,时常向尚且没多大的刑玉茹动手打骂,借以发泄自己的不满。
这样的情况一致维持了近五年。
五年后,李芳终于再度怀孕,而这一次,似乎是老天开眼,李芳终于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叫邢宇昭。
邢宇昭的出生让刑大军如获至宝,儿子的出生也终于改变了李芳在邢家的家庭地位。
不再遭受丈夫打骂的李芳将儿子当做自己的福星,对其无比娇惯,家中的任何的好吃好喝都要先让邢宇昭尝尝。
反观身为女儿的刑玉茹,处境则截然相反。
李芳每天都给刑玉茹安排了大量需要去做的活计,这其中包括了喂猪、清理猪圈等诸多脏活。
刑玉茹每天需要天不亮就起床,然后开始拾柴草烧锅煮猪食,自己吃不上一口饭也得先把家里的猪喂饱,喂过猪之后还要做一些其他的活计,一天下来常常是又累又饿,却又得不到家里人的关心。
刑大军和李芳两口子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儿子邢宇昭身上,吃饭怕凉了,喝水怕热了,而对刑玉茹却几乎是不管不问。
刑玉茹就这样每天活在一种不被任何人关心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打骂,日复一日地努力喂着猪、干活。
她那时年纪尚幼,又终日忙碌于猪圈之间,因而并不知道自己身上一直带着一股子难闻的猪圈味儿。
但那种味道却是其他人无法忍受的,村里的其他小孩儿每次看见她,都会捂着鼻子躲得老远,并管她叫“臭猪妹”。
因为身上的味道,同龄人对她避之不及,岁数大一些的人对她也不甚喜欢。故而,刑玉茹自幼就一直也没有什么玩伴。
因为同龄孩子的排挤嘲笑和家里人对她的漠不关心,刑玉茹的性格渐渐变得越来越孤僻,每天除了喂猪,闲暇的时间里她就经常一个人躲在猪圈附近自己玩,有时一整天也不会与任何人说上一句话。
刑玉茹的所有兴趣似乎都停留在了自己养的猪身上,因为她觉得那些猪很喜欢她,每当她提着猪食去猪圈,那些猪都会欢快地将她团团围住,对她发出欣喜的叫声。
刑玉茹对郁凉说她很喜欢那种感觉,甚至对那种感觉有些迷恋。
因而她对动物的情感也远远超过了对自己的家人。
刑玉茹13岁那年,她邻居家的一只狗下了一窝狗仔,足足有六只。
邻居家养不了这么多,就想将狗崽儿送给村里人,刚好遇到放学回来的刑玉茹,邻居见刑玉茹一直跟着自己眼巴巴地望着那些狗崽,为了打发她,就随手送给了她一只身体最瘦弱的。
从小就没有过任何玩具的刑玉茹如获至宝,每日小心呵护哺育那只小狗崽,将它照顾得很好。
这只小狗崽一边茁壮成长,一边成为了刑玉茹的唯一玩伴和倾诉对象。
那段时间里,刑玉茹除了养猪的活计,其余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这只小狗身上。
每天一有时间,她就会去陪小狗玩耍,她笑着说那是她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几个月过去后,小狗慢慢长大,已经可以自己在院子里东跑西颠地玩耍。
但小狗每天在院中跑来跑去,很快就吸引到了正值顽劣年纪的邢宇昭。
此时只有八岁大的邢宇昭立刻对这个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的小东西产生了莫大的兴趣。
然而,不幸也正是因为这一丝兴趣而突然到来的——
一天,刑玉茹放学回家后,并未像往常一样在院中看到活蹦乱跳的小狗,她以为小狗在窝里睡觉,于是跑去狗窝那边看,结果也没发现它的踪迹。
焦急不已的刑玉茹赶紧去问她父亲刑大军,结果刑大军怒气冲冲地对她冷笑,叫她滚仓房里找。
刑玉茹急忙忙跑去仓房,结果却在那里看到了已经死去了的小狗的尸体。
原本活生生的小狗被剥了皮,红彤彤的一小只,被丢在在一处案板上。
看到小狗的样子,刑玉茹惊怒不已,她当即状若癫狂,在仓房中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可最终得到的,却是母亲李芳冲过来打的两个嘴巴。
李芳面目狰狞,恨恨地告诉刑玉茹,那该死的小狗险些咬伤邢宇昭,那该死的小东西就该被杀了吃肉。
而刑玉茹看向邢宇昭时,他却对她做了个鬼脸。
并在不远处又蹦又跳,开始不停地对着刑玉茹大叫:杀了吃肉!吃肉!
就是从那时起,刑玉茹彻底怨恨上了这个比自己小五岁的弟弟。
只不过因为家庭地位的原因,她一直将这种恨藏在心里,始终没敢表露出来。
但随着慢慢长大,刑玉茹愈发感觉到父母的不公。
终于有一天,她再忍受不了父母无休止的偏颇。
在1989年四月,她开始离开家,独自去到了镇里的养鸡场工作。
此后的五年里,她一直住在养鸡场的员工宿舍,除非必要,否则她很少回家。
1994年,一场真正的噩梦降临到了刑玉茹身上,也正是这次的事件,彻底激发了她的犯罪心理,成为了整个一系列虐童案的开端。
1994年六月,刑玉茹因养鸡场员工宿舍需要修缮,不得不回家住上几天。
刑玉茹在家待的几天里,有天因为看不惯弟弟的骄横任性,因而有些恼火地骂了他几句。
被骂的邢宇昭与刑玉茹对骂了几句,然后负气跑出了家门,因为带着一肚子气,邢宇昭很快把气撒到了其他人的身上。
一个年仅八岁的小男孩儿,因为在邢宇昭朝他撒气时,用小石子打了邢宇昭,因而彻底触怒了邢宇昭。
邢宇昭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冲过去,一下拍打在了小男孩儿的头上,并在小男孩儿应声倒地后,又用砖头狠狠在其头上打了一下。
当鲜血汩汩地从小男孩儿的额头流出来,邢宇昭这才慌了神,赶紧丢下砖头跑回了家。
李芳得知了这件事,她并未表现出任何慌乱,而是异常冷静,她喝令邢宇昭不能对任何人说起这件事,在家里老实待着。然后带着震惊的刑玉茹前往了邢宇昭所说的事发地点。
李芳母女赶到出事地点时,尽管小男孩儿受伤很重,但他还活着。
可李芳却叫刑玉茹帮她将小男孩儿扔到不远处的河里去。
李芳威胁道,如果刑玉茹不帮她处理这件事,她就告诉别人是刑玉茹打伤的小男孩儿。
刑玉茹当时极度震惊于李芳的冷酷,但出于以往李芳的积威,她只好帮着李芳将那重伤的男孩扔进了河中,眼睁睁看着他溺死在水中。
据刑玉茹回忆,当时她将那男孩儿扔进河中时,原本的恐惧竟变成了一种莫名的快感,她甚至一度认为那个被她扔进河中的男孩儿是她的弟弟。
当她这么想的时候,内心之中竟再也没有了丝毫的恐惧和愧疚感。
她之所以杀死那些男孩儿,都是因为这种报复的快感。
而且,当她看见他们因恐惧而不住挣扎的时候,眼中看到的都是自己弟弟对自己的乞求。
杀死那个小男孩儿后,刑玉茹立刻就离开了家,也没有再去养鸡场,而是直接逃似地来了靖陵。
靖陵的生活好像给刑玉茹打开了一个全新的天地。